南充严正声明
更新时间:2024-11-03 12:43:29
近期我公司发现部分企业违规使用上海雾都信息科技科技有限公司(下简称“雾都公司”)旗下“创业宝”商标字号,或者使用包含创业宝字样的企业名称,容易造成混淆误认,并可能存在涉嫌以创业宝及所属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形,其已对我司“创业宝”品牌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。对此我公司严正声明如下:
一、雾都公司旗下“创业宝”品牌及所属企业与以下17家企业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,也不存在任何投资、合作、业务等关系,其一切行为均与雾都公司所属企业无关。
二、对任何冒用雾都公司创业宝品牌名义,进行市场经营活动的组织及个人,应立即停止一切违规违法行为,我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三、特别提醒广大市场主体,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切勿相信或参与以下17家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冒用创业宝品牌名义宣传、开展的任何投资、交易及其他活动,以免造成自身财产损失。如发现疑似冒用创业宝品牌及所属企业名义的行为,可联系我公司(邮箱:1007@hicyb.com)了解相关情况。
17家企业分别为创业宝(厦门)创业服务有限公司、宁夏创业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、北京创业宝财税科技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创业宝实业有限公司、四川创业宝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、济南创业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、东莞市创业宝印章有限公司、西安创业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、北京创业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、创业宝(广州)企业策划有限公司、青岛创业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、福州创业宝财务管理有限公司、赣州创业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创业宝财务顾问有限公司、绵阳创业宝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绵阳创业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、深圳市创业宝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在营企业(已注销和更名企业未统计在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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